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外字[2014]4号文件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2014年我省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规模60人/年,出资比例为1:1,配套经费由省财政承担,选派单位按录取人数负担项目服务费。2014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5人,为了做好我校地方项目留学人员的选拔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6日至4月20日。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填写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因留学单位、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一旦录取均不能更改,报名请注意准确填写。留学派出时间建议填写2015年2月之后,但不得超过2016年12月31日。
2、地方合作项目申请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6-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3、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5人。申请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基本申请条件和类别条件。
推荐人选学科比例为:理工农医类占65%,经济管理文科类占35%。为了进一步提高地方合作项目选派的针对性,保证留学效益,请各学院按照我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及本学院的重点学科、专业推荐专业水平优秀的人选申请地方合作项目(重点选派学科专业见附件1)。
4、申请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水平高的国家和学校留学。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中注明的在国外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5、申请人员应符合申报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省教育厅将优先考虑参加了我省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班的申请人员。
6、地方合作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选拔。教育厅组织专家初审,按专家评分并适当考虑推荐单位情况择优推选参加终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择优推选预录取人员;由基金委根据终审专家组意见择优录取出国人员。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申请人员做好申报工作,审核申请人员申报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学院盖章后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处。申请人员务必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前网上提交申请表,并于4月15日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材料目录及排列顺序见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一式四份报送我处,由我处报学校选拔后上报省教育厅。联系人:梁斌 联系电话:8117268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省地方合作项目本科院校重点选派学科专业
2.申请材料清单
3.拟推荐参加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项目人员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3月17日
附件:附件三、拟推荐参加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项目人员汇总表.docx
附件:附件一、二、江西省地方合作项目本科院校重点选派学科专业及申请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