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2020年春季外语培训的通知

 

 

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申请预备人选2022年春季外语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部):

接省外语培训中心赣外培函[2021]2号通知,为提高我省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继续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部合作举办2022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选外语(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我校培训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和“青骨项目”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外语合格人选。

二、培训人员条件

1.参加培训人员应为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且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2.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53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备注:具有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者(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不需参加培训。

三、推荐培训人员学科比例

请各学院(部)结合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培养人才的需求推荐培训人选,推荐人员学科总体比例为理工农医类75%-80%,经济管理人文社科类20%-25%。

四、培训费承担办法

1.培训费由学员在报名时缴纳。学员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结业考试通过,取得合格证后,凭合格证书和有关报销票据报销学费、教材资料费和考试费,其他费用自理。同一学员多次参加培训的,只能报销一次。

2.视上级经费核拨数额情况统筹安排部分资助,可减免公办本科院校学员部分学费(减免对象为本期考试通过学员)。

五、培训报名

2022年春季外语培训班采取不分配名额的方式,由我校严格按照学科比例推荐,经入学测试后择优录取并确定培训名额。

请各学院(部)根据自身重点与急需发展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需要,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附件2)及春季教育部公派生英语高级班学员信息表(附件3)、学院签字盖章的《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交我处外事科,我处将申报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核,经学校批准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王莉

 

附件:1.2022年春季外语培训有关事项

2.2022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

3.2022年春季国家公派生英语高级班学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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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