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关注“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信息。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三、4月10日-4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名

四、申请人应在国家留学网查阅项目专栏信息,了解所申请项目的选派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信息以帮助申请。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申请人须按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申请人须符合所申请项目的类别条件。

六、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2023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预计6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12月31日。邀请函中的邀请开始时间应在20237月至202412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

申请人联系邀请函时,请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更新公布的“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关于邀请函的其他具体要求请认真查阅项目专栏。

七、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八、申请人所在学院(部)应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九、我校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源为我校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

请申请人员在4月24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并将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其它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附件中的目录顺序提交我处外事科,经学校遴选后上报。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796-8117268


附件:

1.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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