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井大港澳台办字〔2016〕1号)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教务处商定,确定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学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11597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