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与匈牙利政府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一批留学人员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我校可推荐1名学生申报本科生类项目。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留学期限为 36-60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60-84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教育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 12 个月。)
3.选派专业
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4.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2004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二、项目主要特点及要求
1.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 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申请英语授课的须于第一学年参加所在大学开设的匈牙利语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期末通过相应考试。
申请人亦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匈牙利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2.学分要求
每一学年学生必须至少获得36个学分,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和住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再获得匈方资助。
3.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4.按期派出
该项目是中匈两国政府间合作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须按项目要求时间安排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奖学金资格。
项目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专栏查看。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者须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及匈方奖学金申请网站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并于1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国交处项目科。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受理机构”选择“江西省教育厅”。
联系人:孙佳 联系电话:0796-8117268
附件:1.2022年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简章
2.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3.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