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实施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现将留基委2021年主要公派访学项目及申报时间等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 |
申报 时间 |
录取 时间 |
选派 对象 |
申报基本条件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3月10日-31日申请 |
5月公布录取结果 |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2.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
3月10日–31日申请 |
5月公布录取结果 |
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
1.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 2.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 |
4月10日–30日申请 |
6月公布录取结果 |
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不超过55周岁,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在录取后参加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被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派出前外语要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
5月1日–15日申请 |
8月公布录取结果 |
注:1.详细项目信息和申请条件请点击上表“项目名称”中的留基委网站链接。
2.其它项目及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官网查看原通知。
请有出国(境)访学意向的教师提前做好规划,尽快联系邀请函,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积极申报。录取后如因疫情无法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顺延派出有效期。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