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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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促进“双一流”“双高”建设,我省2022年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设立4个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创新子项目”,项目周期为3年(2023-2025),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计划每年选派50人。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1.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等,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

2.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

3.突出本校特色学科优势,体现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

4.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项目应该具有长期性规划(3-5年),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双方应签有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而非框架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且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3.学校将把项目人员纳入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其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4.我校可申报1个项目,选派人员以每项目10-12人为宜。可单独申报项目,也可与省内其他高校联合申报。

三、项目实施办法

按照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我省地方创新子项目总体要求申报项目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统筹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

项目获批后,人选的推荐由项目牵头院校负责统筹,经厅审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将与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录取结果一并公布。留学人员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按地方合作项目支持经费来源及使用办法,我校录取人员的地方创新子项目支持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四、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部)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学科建设实际,对照项目申报条件,符合申报要求的认真梳理现有国外资源,尽快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校级或院级),制定项目人才梯队培养计划,2022年5月25日之前项目申请书、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盖章纸质版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科

联系人:王莉


附件:1.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2.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3.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4.项目信息采集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4月21

2022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