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项目是中国为帮助世界各国解决汉语师资短缺问题而专门设立的志愿服务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下属的非政府机构国家汉办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汉办下设 “志愿者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志愿者主要从所学专业为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学、历史、哲学等文科专业的在职教师、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招募选拔,经培训合格后派出任教。志愿者任期一般为一年,任期届满履职考评结果良好以上者,如本人和接收机构提出续任要求,经国家汉办审批同意后可以续任。志愿者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志愿者需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实施情况
2003年,作为试点,国家汉办向泰国和菲律宾派遣了首批志愿者,为全面实施此项目积累的经验。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正式实施,志愿者以其吃苦奉献的精神和出色的工作表现,给各国人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被称为“来自中国的天使”,“最可爱的人”。
三、组织管理机制
志愿者项目由国家汉办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根据国外对志愿者的需求情况,志愿者中心直接或委托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校具体负责落实志愿者的招募、遴选、培训、派出等相关工作。志愿者抵达任教国后,主要由驻外使领馆和接收志愿者的机构负责管理。
志愿者中心通常在派出人数较多的地区派驻管理教师,协助当地接收机构对志愿者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志愿者志愿服务到期后,志愿者中心委托有关机构或管理教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四、报名条件
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教师,要求英语四级以上,普通话二甲以上。
五、相关费用
志愿者不领取工资,只领取生活津贴。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并且负责志愿者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派往国接收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房、医疗保险并解决当地交通。
六、特殊待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七、报名申请方式
见发布的报名通知(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和11月)。
八、报名程序
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材料经学校同意后上报,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给汉办,经国家汉办考试、培训、确定录取名单并派出。